【圆明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下午三点,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委托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对法轮功学员曹君艺非法宣判。茂名市中级法院维持茂南区法院一审判决,曹君艺被判刑二年,罚金三千元。曹君艺家属不服,要申诉。
遭绑架和构陷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下午三点过,曹君艺女士在茂名市区一个街道销毁诽谤法轮大法的一幅画时,被茂名市茂南区高凉南居委郭伟青、主任苏亚瑞报警,曹君艺被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警察绑架。
当天夜里十二点左右,茂名市610人员和站前路派出所六警察,到曹君艺家里,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非法抄家,抢走了几十本法轮大法书、资料等。第二天,茂南区610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曹君艺劫持到茂名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曹君艺家属聘请了北京律师维权。七月二十一日,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对曹君艺实施非法逮捕。
自从家属聘请律师后,曹君艺家属还多次遭到茂南区610、国保、村居委、茂南区居委、站前路派出所副所长丁柯、国保江志雄等人骚扰,上门威胁恐吓等等,给曹君艺的家人造成精神上很大的压力,严重的影响了曹君艺家人的正常生活。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曹君艺家属接到律师的电话说,茂南区法院通知,将在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对曹君艺开庭。一月五日,曹君艺的家属在茂南区法院办理了四张旁听证。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曹君艺家属聘请了第二位北京律师维权。
被冤判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半,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对法轮功学员曹君艺非法庭审。同日下午一点,茂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朱石雄非法庭审。
看守所门前,戒备森严,有四、五十个便衣警察,十几辆便车,一辆警车,一辆印有“茂南公务”的黑色高级面包车等停在那里,一辆印有“电白公务”的黑色高级轿车在看守所门前转。看守所门前的马路被交警封了三分之一,接见全部停止。看守所里面停了十几辆车,警车、法院和检察院的车、特警车、便车等。法庭门口站了一排十个左右、全副武装(带有枪、电棍、头盔等)的特警。看守所的上空,乌云盘旋。
法庭里有二十个旁听座位,除了四个家属,其余的座位全部是茂名610安排的茂名地区的610人员、居委、国保等人占据。
公诉人是茂南区检察院两个年轻的检察官黄晓丰和蔡林辉。审判长是: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江国伟,审判员是周文辉、李志强,书记员邓雅菲。
在非法的庭审过程中,俩位律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揭露茂名公检法人员构陷曹君艺的事实。正邪较量非常激烈。律师的无罪辩护四次被审判长、审判员无理打断。俩位律师配合得很好,在质证阶段把公诉人构陷曹君艺的所谓“犯罪证据”全部推翻。令全场公检法人员哑口无言。这场无罪辩护、正邪大战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于十二点二十分才结束。
非法开庭后的第五天,一月十六日(周二)上午十点半,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茂南区法院法官江国伟非法对法轮功学员曹君艺宣判二年,罚款三千元。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曹君艺与家属不服判决,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家属请了广州律师完成了上诉事项。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家属又聘请了北京律师谢燕益维权。
四月十日上午九点半,谢律师到茂名市中级法院与法官张书铭沟通。开始,张法官制造种种麻烦,根本不想理谢律师。谢律师一身正气,运用法律,耐着性子,善意的给他们沟通。谢律师告诉张法官,越是非法因素的干扰,越要依法办案。我为我当事人争得的权利,实际上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是大家的权利。不要低估良知的力量,道德底线的力量。据我了解,广东省近来抓了十七个官员贪腐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高度重合。道德低下,无恶不作,贪腐,迫害善良,必然没有好下场。
最后,谢燕益律师奉劝张书铭法官:你们无辜制造冤狱,相信你本人是不愿背债的。如果你们是走过场,仍然制造冤狱,现在不遭报,迟早要遭报应。任何制造冤狱的人,他的家属要受到出国等限制。凡是以各种手段给善良人制造灾难,都没有未来。你们不要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要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或无罪释放曹君艺。
谢律师向茂名市中级法院递交了给茂名市中级法院林建辉院长,并张书铭、梁东清、莫少芬法官的一封信:《依法改判法轮功学员曹君艺无罪、立即释放当事人之律师意见书》和《就法轮功学员曹君艺、朱石雄被非法制造冤狱与茂名中级法院二审交涉备忘录》。
谢律师与法官张书铭沟通后,已经是上午十一点半了,谢律师领着朱石雄的妻子去找负责朱石雄所谓“案子”的李楠法官沟通。
张书铭与谢律师沟通后要见家属。曹君艺的丈夫见到法官张书铭后,张书铭说:“我给你五分钟的时间”,并问曹君艺的丈夫,你有什么看法?曹君艺的丈夫说:“曹君艺撕了一幅反法轮功的画,你们就判她两年,还罚款3000元。这是根据我国哪一条法律?”张书铭不作声。曹君艺的丈夫说:“曹君艺近二十年没看过一次医生,没有吃过一颗药。你们可以在茂名市所有医院查,是什么原因使她身体那么健康?曹君艺很善良,如果你请她做工,要她多干两个小时的活,她不会吭声,你少给她工资,她不会跟你要钱,有几个人能做到?”张姓法官说:“我们已经去见过你妻子了,她身体很好,看起来只有四十几岁(其实曹君艺已经五十六岁了)。”曹君艺的丈夫紧着说:“你们以:利用会道门迫害法律实施罪罪名判我老婆,我问你,会道门与法轮功有什么关系?难道法轮功属于会道门管吗?请你们拿出法律依据给我看。”张姓法官说:“你的阅历太丰富了。”谈话不到四分钟,张法官和曹君艺的丈夫一同走出了中级法院。
谢燕艺律师回到北京后,在四月二十日、四月二十五日、五月四日等四次给茂名市中级法院法官张书铭打电话,耐心的沟通中,张姓法官多次要求谢律师提供辩护词,谢律师都拒绝:“曹君艺的一审判决存在违法性,我要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是讲法律、说话的地方,为什么不开庭?不就是在违法吗?”并坚持的说:“我的辩护词必须在法庭上宣读后,才能给你们。”
在家属和法轮功学员陪同律师去茂名市中级法院、看守所、吃饭等过程中,遭到茂名市610人员、便衣跟踪、监视和偷拍学员照片和录像。
中院违法裁定 维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下午五点四十分左右,曹君艺的丈夫接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电话,六月六日茂名市中级法院委托茂南区法院将对曹君艺开庭。地点: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六月四日,曹君艺的家属在茂南区法院办理了四张旁听证(曹君艺的丈夫、两个儿子、曹君艺的弟弟)。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下午三点,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内有公诉人、茂南区检察院两个年轻的检察官黄晓丰和蔡林辉;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审判长江国伟,审判员周文辉、李志强,书记员邓雅菲。旁听席大约有二十个座位,除了四位家属,其余的全是茂名市610安排的610等人员占据。整个旁听座位上根本没有一个群众旁听。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委托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法庭对法轮功学员曹君艺非法宣判,曹君艺被判刑二年,罚金 3000元。曹君艺家属不服,要申诉。
非法对曹君艺宣判结束后,曹君艺的丈夫怒气冲天大声问茂南区610头目周文:“你有没有孙子?”所有在场的人不敢吭声,睁大眼睛看着曹君艺的丈夫,周文不敢回答的走了。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